尉政办〔2008〕14号
关于开展城镇低保家庭住房调查摸底
工作前期培训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:
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《关于转发州建设局自治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巴政办发〔2008〕8号)文件要求,为扎实做好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,按时完成城镇低保家庭住房调查摸底基础工作,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需对参与调查摸底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各乡(镇)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干事各1人;各社区负责人和民政助理员各1人;县经贸局领导1人,县民政局领导1人,罗布麻厂、金穗粮油收储公司、田丰种业、大丰油脂工贸公司负责人1人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范围;
2、入户调查登记表内容填写;
3、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和条件;
4、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内容填写;
5、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、审批,公示和复审程序;
6、廉租住房申请表的集中复查、复核和公示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四、具体要求
此次培训是做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基础,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各乡(镇)、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高度重视,责成专人负责,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1月17日下午17:00前上报县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,联系电话—8895199,联系人:曾世海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六日
抄送:县委办、人大办、政协办、纪委办、人武部办、法检两院。
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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